劳动纠纷别拖拉,你只有一年的救济期间
- 2025-06-17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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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职场中难以避免的问题,而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其“时间线”的重要性不容小觑。一旦错过时效期,劳动者会相当被动,甚至无法主张自己的合法诉求。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限制: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与一般民事纠纷的3年诉讼时效存在区别)。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
解释:
知道:通俗理解就是“你”实际知道侵害事实的存在。指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实际知晓侵害事实(如签收书面通知、直接被告知等)。 |
举例:小张从2010年2月就在一家公司工作,一直干到2023年12月底,整整干了14年。2023年12月29日这天,她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了仲裁,其中一项重要请求是:要求确认她和公司从2010年2月9日到2023年12月29日这整个14年期间,都存在着劳动关系。但是,仲裁委和法院只支持了她2022年12月29日到2023年12月29日这一年里存在劳动关系。 |
可以使仲裁“时效中断”: |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
可以使仲裁“时效中止”: |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劳动关系的规定纷繁复杂,不仅《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总纲式法律,还有大量的由国务院、部委出具的细化法规规章,由最高院制定的司法解释,甚至因历史原因,可能存证相反的规定。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作出有利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