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指南
- 2025-09-04 15:50:00
- xianchuan5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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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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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农村老家建房却不知道从何下手?担心审批流程复杂、材料繁琐? 别急! 张律师现在 手把手教你合法合规建新房,少走弯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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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规范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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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保障: 未经审批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建,面临拆除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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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属清晰: 通过审批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保护自家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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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统一: 避免乱占耕地、邻里纠纷,共建美丽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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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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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是本村人: 户籍在村内且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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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 “一户一宅”: 一户家庭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分户、面积不足等情况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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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规划: 地块不能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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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申请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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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批流程三步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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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村民申请 准备材料: 1 . 《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审批表 》 (三份 , 去村委会拿 ); 2 . 用地测量宗地图(一式七份,其中两份大图纸四邻签章,村土地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另附 5张小图纸); 3 . 村民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成年人);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复印件; 5.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邻或者涉及公用、共用、借墙关系的,应取得各相邻权利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申报图纸(含四至范围)上签字确认,协议应当经过当地村委会见证或依法公证(提供签名照片进行佐证); 6.原住宅的权属证明及房屋现状照片(电脑排版彩印,一式一份,村土地经办人员签名,加盖村委会公章,新地提供用地远照不同角度1张); 7.析产协议书。(原宅基地属多人共有,翻建时须提供); 8.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9.建房设计图(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或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绘制的住宅设计图,或者选用住宅标准通用图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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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村级审核 村委会初审后,村内公示 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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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乡镇审批 1.自然资源所、村建办、农办联合审查; 2.村公告栏公示; 3.通过后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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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问题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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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面积能批多大? 农村村民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八十平方米至一百二十平方米。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建房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可以适当增加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每户不得超过三十平方米。 单户建房层数原则上不超过三层,一层层高控制在 4.5米以内,二层以上层高控制在3.5米以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1.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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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户一宅如何认定? 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 “户”是指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资料为基础,同时,还要遵循公序良俗及以下原则: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可分户认定;夫妻离婚两周年以上且连续两周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 2.父母与未达法定年龄的子女共同认定为一户。 3.农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原则上父母与子女应共同认定为一户。 4.农户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父母与其中一子女认定为一户。 若农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儿子,有儿子已婚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认定分户。 若女儿已结婚且男方入赘并长期于本村生活,可再认定为一户。若女儿长期未出嫁(大于 45周岁)或离异后将户口迁入父母户籍地且两年内未再婚及两年内未有与前夫共同生活过的可认定为一户。 5.四代同堂或三代同堂的认定为一户,若第三代、第四代已婚或符合结婚条件的,三代同住一宅且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可以认定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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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房翻建要重新审批吗? 必须重新申请!未经审批翻建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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