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的律师
- 2024-10-17 1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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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的工作环境影响下,每一种职业都或多或少会沾染上一些职业特质。律师常年跟人打交道,跟法律打交道,跟利益打交道,也出类似职业病的症状。
来看看你身边做了多年律师的朋友,是否已经有出现以下这些精神症状。
一、谨慎、悲观又妄想的律师
律师在整个执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谨慎的悲观。非诉讼律师的职业要求其穷尽式地预知对手在未来 的加害情形,并由此设计有利于委托人的制度。他思维惯式地关注事物的阴暗面,凡事做出最坏设想 ——穷尽所有可能、追问细节、探究偶然、不断反思。哪怕悲剧发生的 概率只有万分之一,他也必须设计出应对策略;如果未来悲剧发生了,而其制度设计中又没有预见,就是他的错。因此,他常常陷入诸如委托人受欺诈了、合同无效、合同有陷阱、标的物被查封、行政机关禁止等各种不利情形的妄想之中。在自己预见的不利情形被自己预设的方案解决了以后,他仍然会吓唬自己, “还会有什么我没想到的不利情形发生吗?” 于是,焦虑如影随形、挥之不去。律师长期在这种悲观的妄想下生存,对冒险产生一种职业化的恐惧,变得越来越懦弱。因此,做久了律师,也就只能做律师了,他们失去了冒险的能力。
二、强势具攻击性的律师
律师的另类名字叫 hired gun,是当事人雇佣的枪,要在智力上打倒对手。无论是法庭辩论,还是合同谈判,律师都需要进攻型人格,从而摧毁对方的逻辑,让对方语无伦次、思维紊乱、无法辩驳,最后在智力上投降,不得不改变立场,接受自己的主张。虽然,在职业上具备进攻型人格和强势作风的律师,容易博得当事人的欢心,但在生活中,这种缺乏温情、不懂得示弱、在任何事情上都要战斗到底的人格特征,却难以与朋友建立亲密关系。因此,为了过上正常的社会生活,律师需要自我调适,他们有时会显得人格分裂,在法庭上极具进攻性,但一旦走出法庭或谈判现场,又变成随和的君子模样。
三、麻木、冷漠的律师
律师的麻木、冷漠源于两方面:
其一,日复一日对正义的辩解钝化了对不正义的敏感。律师虽然有自己的见解(论证),但没有自己的立场 ——雇主的立场就是自己的立场。把雇主的立场解释为正义,是律师无法选择的职业要求,因此,律师说谁是正义的,取决于与谁建立了交易关系。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谁给钱多就替谁说话。每天说着正义,说着说着就不知道正义到底是什么了。
其二,在面对不正义的职业体验中,丧失了对不正义的疾恶如仇和对正义的慷慨激昂。律师已经把一切看透了,对邪恶勾当的憎恶和激愤、对黑暗势力的势不两立和不共戴天、对弱者的同情和怜悯、对制度正义的渴望和激情、对案件事实的投入和被打动,这些情感外露都是入道不久的小律师不成熟的表现,老律师在成年累月地面对不正义的过程中,被磨炼得无动于衷。就像,会计数钱没有了快感、刽子手杀人没有了畏惧、外科医生开膛没有了惊恐、厨师不会为好菜流口水、风尘女子不容易被真情打动。当一切都变得司空见惯,情感也就麻木冷漠了。
四、杠精似的律师
职业要求律师保持批判的立场。律师和其他咨询业者一样,靠出卖智慧挣钱,其智慧在否定既有、批判异己的过程中展示。批判是律师的价值所在。经过长期的专业化训练和实践,他们眼里只有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他的视而不见。他们习惯性地站在人群之外冷静客观地审视、解构、抽象每个人。他们冷冷地打量着当事人,分析着他的生离死别、痛苦和不幸,远远地、客观地、冷静地给出法律意见。他们经常说 “不,你是不对的,不能这样”。批判的态度或许是成功的职业态度,但在其他人眼里,时时持否定态度的律师显得有点杠精了。
由上观之,长期身处一线的律师,受职业需要影响,性格多少都有些 “不正常”。但一般人很难接受这种长期的人格扭曲,我们似乎很难找到奋斗在一线十年以上的老律师,他们要么退出了这个行业,去从政、去企业、去教学,要么转型变成了资源调度型合伙人,工作内容是开拓和维护客户关系、寻觅案源、调动资源和协调关系。他们的专业能力退化,他们从事的是与法律相关的公关业务,通过雇佣其他律师,来代替他们处理专业法律问题。他们活跃在社会公众视野中,在他们身上,我们往往能发现另一个极端人格:随和体贴,与人为善,充满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