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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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适用】 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 |
【产品价值】 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者其他特点具有保证意义。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商标的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验能力,并负保证责任。如:绿色食品标志、真皮标志、纯羊毛标志等。 |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 1.商标检索,分析判断申请成功的概率,给申请人专业的法律建议; 2.制作商标申请注册文件; 3.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 4.收发文,并转达。 |
【工作期限】 1.商标申请递交后,一般1个月左右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 2.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公告期限3个月,公告期满无第三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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