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异议申请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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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适用】 针对异议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 |
【产品价值】 针对《商标异议申请书》中异议人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抗辩理由和证据材料。抗辩理由和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很可能在异议案件中起决定性作用,从而维护住本属于被异议人的商标权。 |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 1.分析异议答辩申请成功的概率,给申请人专业的法律建议; 2.制作异议答辩文件;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异议申请文件; 4.收发文,并转达。 |
【工作期限】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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