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總結數百箇離婚官司教訓,這十箇忠告送給你

1.婚前財産,錢的話一定要單獨存在一張銀行卡裡封閉管理,不動産盡量不要動牠,如果賣瞭要備註清楚是婚前房産的賣房款,避免與婚後財産混在一起,成爲夫妻共衕財産被分一半。

2.結婚後,雙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衕財産,包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企業破産補助金、社保中的箇人部分等等。但一方受到人身損害穫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不是夫妻共衕財産。

3.父母在結婚前沒有給自己子女買房子的話, 結婚後,父母給小夫妻買房子,如果隻希望屬於自己孩子,又不方便籤贈與子女箇人的閤衕,那就以父母的名義付款,産證隻寫自己孩子的名字。

4.結婚後,用自己的婚前存款,或者將自己箇人的婚前房産齣售,另外全款買房,房子還是自己的,但如果加瞭對方名字,或者不是全款用婚後的收入還瞭房貸,就是夫妻雙方的,就可能被分割。

5. 結婚後,夫妻一方的借款,一般都是夫妻共衕債務。但是如果一方不知情,沒籤字,也沒用於共衕生活,共衕生産經營,那就屬於借款方的箇人債務。

         例外是共衕開公司,偏偏很多人就栽在這箇例外上。 “老公/老婆,我們開箇公司,你來當霸道總裁,董事長或者法定代錶人吧!你隻管當你的霸道/美女老闆,瑣事都交給我。”

         好的,後麵公司欠下巨額債務,你説你就是箇掛名,都沒有管公司,誰信啊。

6.離婚需要有結婚證。更準確的説,離婚需要你們辦過結婚證。有的小夫妻爲瞭彰顯一生一世,拿到結婚證就撕瞭,或者父母爲瞭子女不離婚,把結婚證給藏起來瞭。

        是不是就離不瞭婚瞭?不是。可以補辦結婚證,或者,打箇證明。

        長期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婚宴辦瞭娃也生瞭,就是沒去辦結婚證,那是離不瞭婚的,因爲都沒有結婚。

7.如果婚內對方有第三者,對方愧疚而寫瞭《保證書》《懺悔書》等等,這種保證沒有法律效力。

        但內容如有其承認的齣軌事實,則可作爲對方自認的證據,這是離婚的正當理由,其就是過錯方,非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另外,可以讓其寫明將過錯方的大部分財産,約定給無過錯方。

        註意,是大部分財産,不能是全部財産歸一方就是不能約定淨身齣戶,否則如果對方到時候不願淨身齣戶,法院基於保障對方生存生活,很可能判定約定無效。

8.婚內一方給第三者轉款,買房等,侵犯瞭夫妻共衕財産,原配可以要求第三者返還。

        註意要拿到 “錢是你們夫妻共衕財産,是你老公/老婆拿給第三者的,第三者和你老公/老婆有不正當關繫”的證據。不然第三者抵死不認,原配可能反而輸官司哦。

9.離婚後纔髮現對方婚內已有第三者,甚至有孩子,也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包括精神損失賠償。

10.離婚後纔髮現對方有轉移、隱藏、變賣財産等,或者髮現還有夫妻共衕財産財産沒有分割的,也可以起訴,要求再次分割財産,或者把已經分割給對方的財産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