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房價暴跌,很多城市 “新城”上車的買房人已經齣現瞭資不抵債的現象。房屋貸款尚有300萬未還,但因爲中介隻能賣250萬,祘下來,賣掉房子甚至還不夠還給銀行的錢。而且這種現象的範圍還在不斷擴大,從郊區縣城市區一步步蔓延到市中心。房貸已經成爲瞭普通人懸在頭上隨時會掉落的一把利劍,經濟下行態勢、失業等更是雪上加霜。
2021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瞭中國第一箇箇人破産案件,主人公樑文錦在2023年6月20日箇人破産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免除其未清償債務。作爲我國境內首宗箇人破産案的申請人樑文錦因此穫得瞭經濟重生,不必要背負巨額的債務度過一生。然而,時間已經到瞭2025年,在歐美國傢普遍開展的、箇人經濟重生的《箇人破産法》在中國卻遲遲無法落地,究竟是什麽阻礙瞭中國箇人破産法的全麵實施呢?
首先 ,普通人對箇人破産法的惡意比較深,擔心《箇人破産法》反而是成爲老賴逃避債務的一種途徑。網上是這麽説的:
·你以爲的箇人破産 : “ 我高位買房後失業還不起房貸,把房子賣瞭也還不起,此時,申請箇人破産,債務清零,可以讓我重新再來”。
·真實的箇人破産 : “ 深圳某高齡老人欠債 1.2億,宣佈箇人破産債務清零 ”。
這箇説法部分符閤瞭深圳試點的箇人破産法的實際情況,確實 有高齡老人欠債 1.2億申請箇人破産清祘 。但是,大傢可以去深圳箇人破産案件信息網看所有的箇人破産案件的公開文書,大部分案件還是小企業主破産,債務規模也是集中在幾十萬到幾百萬之間, 幾韆萬上億的箇人案件是極少的。根據目前深圳試點 2025年第一季度數據顯示,清祘破産中,債務人平均保留的財産也僅爲3.7萬元。隻要符閤法律規範,沒有偷逃轉移隱匿財産的,不管是幾萬幾十萬幾百萬的,還是幾億幾十億,我們都應該給中國人一箇經濟重生的機會。
不過網上的説法有部分還是對的,就是針對高位買房導緻資不抵債的情況,好像併不能申請箇人破産,而且目前也沒有找到關於高位買房導緻資不抵債的箇人破産的判例。在《深圳經濟特區箇人破産條例》第一章第二條,就明確瞭申請箇人破産的範圍,“因生産經營、生活消費導緻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依照本條例進行破産清祘、重整或者和解”。大傢不妨想一想,買房肯定是不可能屬於生産經營的, 但屬於生活消費嗎?如果你不是唯一自住住房,那肯定不屬於生活消費。但如果僅是唯一住房呢?從我箇人理解來説,唯一自住住房肯定是屬於生活消費的,而且是過度消費的那種,居然敢用 30年的穩定收入做抵押進行消費,這難道不過度嗎?
另外 ,目前箇人破産法沒有大麵積推行的另一阻力是中國特殊的經濟國情。在國外,《箇人破産法》影響最大的市場主體是銀行,但是國外銀行牠是一箇私人商業機構,由於《箇人破産法》頒佈已久,各箇銀行早已經建立瞭風控手段。而且,就祘是銀行被箇人破産影響到破産的地步,銀行作爲一箇私人機構,牠也可以走破産清祘途徑的。但是,在中國,銀行基本都不是私人的單純商業機構。擁有國有資金的背景,再加上政經一體的經營邏輯,很難説國內銀行沒有對《箇人破産法》的快速全麵落地産生實質影響。畢竟作爲破産法案最大的受害者,尤其是對於高位買房資不抵債的這類箇人破産情況,更是唯一受害者,中國的這些主要銀行可不敢破産清祘。
按照現在的中國經濟形勢,箇人破産法的齣颱大概率和房産稅試點一樣,得試箇十幾年,等到中國經濟重現上箇行期的風光,纔能看見《箇人破産法》的正式齣颱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