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缴纳社保”的反噬来了,企业该如何应对?
- 2025-11-06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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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实施后, 劳动者 以未缴纳社保为由向企业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求解除合同、补缴社保并支付补偿金的事情不断增加 。 有些劳动者的主张确实 是 基于社保问题引发 的。但也 有 些 劳动者 是 单方解除 劳动 合同 后 , 又 回头来 给 单位 发一份 《被迫解除 劳动关系 通知 书 》,把理由写成 “单位未交社保”, 并 主张补偿金。 更有甚者,不清楚自身 是否与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也以单位未交社保为由 提出 解除合同并 要求 补偿金 。 此乱局之下, 作为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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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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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在收到员工的解除合同通知后,先不要进行任何正面回应,只 需 向其解释公司会安排专人核查落实后书面答复员工。目的是先稳住员工,为公司后续工作争取时间。口头沟通之后,公司应按照下列步骤积极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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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判断员工是否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主要判断依据是单位是否与员工签订了《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可以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如果没签合同,那就要判断 双方 是否能被认定为 “事实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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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自查社保缴纳情况 如果经过第一步,认定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就赶紧核查是否已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登记,是否存在未缴纳、未足额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的情况。 · 若已缴纳,收集社保缴费记录(如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明细),作为后续书面答复员工的证据; · 若从没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则要了解未登记的原因,是否存在因员工未提供必要材料而导致未能申报等。 · 若已申报,但存在少缴、漏缴情况,认真核查少缴、漏缴的时间段及原因; 若缴纳基数与员工实际工资不符或者按照最低基数缴纳,企业要自查该缴纳基数的依据,以便于后续决策和回复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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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按照自查情况,分类制定措施 · 如果尚 未为员工办理社保开户 ,建议立即办理申报开户手续,并缴纳最近两个月的社保费用,作为单位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证据。 · 已经为员工 办理了社保开户 ,但存在 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或者断缴、漏缴现象 。 ( 这种情况在很多地区,裁审机构不支持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并支付补偿金 ) 。单位要收集申报和已经缴纳社保费用的证据,以备员工提起仲裁和诉讼时,作为抗辩证据。 · 为员工缴纳险种不全。 比如,五险种只交了三险或者四险,立即将漏报的险种补全,哪怕是补最近两个月的。 ( 实践中, 主流 观点认为险种不全,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 · 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的情况 ,查阅员工的薪酬构成和员工手册、《劳动合同》,搜集抗辩理由。作为员工提起仲裁后的抗辩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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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只有 “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需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员工需证明“被迫离职”的理由是“未依法缴纳社保”。 而作为用工单位,则要搜集和组织反驳的证据 , 比如: ( 1 ) 员工之前提交的辞职材料。 若员工写有《辞职申请》或者《离职协议书》,其中明确写离职是因为 “个人原因”(如家庭原因、个人发展),则公司可主张员工是自愿离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 2 ) 双方的沟通记录 。若员工离职前未向公司提出 “未缴纳社保”的异议,员工离职后,才以社保未交为由,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也可以证明员工的离职与“未缴纳社保”无关。 ( 3 ) 公司已要求员工补缴但员工未配合。 这种情况, 法院 一般 支持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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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书面回复与沟通 正式书面回复员工 , 用工单位在回复中,要说明公司对社保问题的处理态度和依据,明确告知员工是否认可其解除理由及后续处理方式。总体上,可归结为三类回复: ( 1 ) 若员工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可直接书面回复劳动者《解除合同通知》的理由不成立,公司将按照单方解除用工关系处理,限期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结清工资。 ( 2 ) 双方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公司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社保,可书面回复员工《解除合同通知》的理由不成立,按照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 3 ) 公司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上述第二步中的四种类别的任何一种,公司可主动与员工协商社保补缴事宜,但不能支付补偿金,争取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提醒: 在未为员工申报社保账户的情况下,务必注意,在员工履行告知程序的之后,单位尽快去社保局为员工办理社保开户,并补缴一至两个月的社保,后面员工如果真的离职的,就暂停社保缴纳。这个 做 的作用是,即使在劳动仲裁时候,仲裁机构并不审理社保缴费年限是否充足的问题,因为这不是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劳动仲裁只受理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引起的劳动纠纷。单位拿出为员工办理的社保开户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的,员工想要以单位没缴纳社保,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愿望基本会落空。当然,直到仲裁之日,单位仍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为员工缴纳了社保的,则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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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的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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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不存在 “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 主要证据:社保开户证明,缴纳社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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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员工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社保 如果收到员工通知后,公司没有员工身份证明的存档,要求员工提供员工又不提供的,可以 “员工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申报账户为由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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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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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原因”并非“未依法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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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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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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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如果存在 “员工自愿放弃”或者公司以发放社保补贴替代社保 ,虽然法律上认定无效,但公司可从过错责任上、员工需返还社保补贴上抗辩 , 减少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