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算诈骗吗?
- 2026-04-10 17:02:00
- 转贴
- 13
|
时常 被咨询道: “ 律师, 某某人找我借钱,答应 XX时候还我,可是到现在都没给。你说,这个 能不能去告他诈骗,把他抓起来? ” 听他完整讲述情况后,我一般会告诉他: “你这个欠款,去公安报警,大概率是不会受理的,民警会让你去民事起诉讨债”。当然也有不相信的,亲自去派出所碰了一鼻子灰。 |
|
为什么欠钱不还,到窗口去报警,公安机关不处理呢? 这得说到 “ 民事欺诈 ” 与 “ 刑事诈骗 ” 的关键区别。 |
|
第一:主观目的不同 |
|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其中在实务中争议最大以及最难以认定的就是要件之一的: “非法占有目的” 。 ·而民事欺诈 利用欺骗手段目的是为了 促成交易并获取利益。 |
|
“非法占有目的”诈骗罪和民事欺诈的根本区别。 那要如何 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 “非法占有目的”? |
|
总结 5 个客观方面: ( 1 ) 资金流向,案涉资金是否用于生产经营; ( 2 ) 履约能力,借款或者签约时行为人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在司法实践中 背负高额债务后借款因其最初缺乏偿债能力最终认定为诈骗罪; ( 3 ) 行为轨迹,行为人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资产等行为; ( 4 ) 事后态度,行为人事后是否积极沟通解决,是否失联逃避。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诈骗行为人事后极少部分履约而规避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仍可以认定其具有主观上的 “非法占有目的”; ( 5 ) 欺骗程度,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是否足以是社会一般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
|
以上 5 个方面应当综合判断,不能仅凭 “未履行债务”就简单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因市场风险、经营困难导致的违约,一般属于民事纠纷。 |
|
第二:客观上的欺骗程度不同 |
|
在欺骗内容上,诈骗罪一般对于核心、整体的事实进行欺骗,民事欺诈是对边缘、局部事实进行欺骗。 ( 1) 从履约可能性上来看, ·诈骗罪的行为人由于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而其 根本没有履约能力或者履约意愿,或者仅 以极小的代价作为诱饵。 ·一般的民事欺诈往往 具有履约诚意及能力,可能因客观原因未能完全履行。 ( 2) 从 服务 目的上来看, ·诈骗罪的被害人目的完全落空且 不具有期待可能性, ·而民事欺诈的受欺诈方目的可能一定程度实现,往往表现为 瑕疵履行。 ( 3) 从资金用途看, ·诈骗罪的行为人往往将资金用于 挥霍、转移、用于违法犯罪等, ·在民事欺诈中,行为人往往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约定的用途,可能 因市场风险导致亏损。 |
|
经济纠纷和刑事诈骗,就像两条平行线,看似相似,实则天差地别。公安机关的 "不予立案",不是不作为,而是在坚守法律底线—— 防止刑事手段干预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
遇到
"借钱不还",先别急着喊"诈骗"。收集好证据,咨询专业律师,
为您
选择最适合的维权途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