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撤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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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适用】 适用于商标被他人提起撤三申请的主体。 |
【产品价值】 针对被撤销商标提供近三年的使用证据,保证商标继续有效。 |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 1.初步搜索商标使用情况; 2.指导客户搜集争议商标近三年的使用证据; 3.整理商标使用证据,撰写撤三答辩书; 4.撤三答辩材料盖章; 5.递交撤三答辩材料给商标局; 6.接收官文,并转达客户; 7.根据撤三结果,建议客户下一步行动。 |
【工作期限】 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之日起 2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及撤三答辩书;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撤三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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