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拒收法院寄來的訴訟材料,但法院可以“公告送達”

2025-05-10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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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 是指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時或者在窮盡其他法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時,法院髮齣公告將送達內容告訴社會公衆, 經過法定期間卽視爲送達的一種送達方式

什麽情況下可以公告送達

人民法院隻有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纔能依法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對於原告主張被告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核實。

符閤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公告送達:

1.自然人受送達人被宣告失蹤、被申請宣告失蹤或者經自然人受送達人的戶籍登記地公安機關、基層組織證實受送達人長期無法聯繫,下落不明的;
     2.通過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無法曏自然人受送達人送達訴訟文書,併且經過閤理努力聯繫其本人、近親屬、所在單位或住所地基層組織仍然無法送達的;
     3.法人、其他組織已經搬離其登記、備案的住所地,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營業場所等無人辦公營業的,且經過閤理努力聯繫相關人員仍無法曏法人、其他組織的法定代錶人、主要負責人送達訴訟文書的。

通常而言,下落不明,是指受送達人沒有音訊,無法以電話、郵寄等方式聯繫。其原因旣可能是受送達人確實不知道送達情況未能主動聯繫法院,也可能是由於通訊條件等客觀原因暫無法與法院聯繫,還可能是爲瞭逃避訴訟故意不與法院聯繫或躲避法院工作人員的主動聯繫。下落不明的狀態應具備時間意義上的延展性,隻有該狀態持續瞭一段時間,法院纔能認定該 “下落不明”爲法律意義上的下落不明。

公告送達的確定程序

關於法律規定的 “其他方式無法送達”適用條件,一般是指法院已經窮盡瞭所有能採取的方式,卽採取瞭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法定送達方式,仍舊無法實現送達。

送達人應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將送達過程、與受送達人或相關人員的聯繫經過記明形成書麵《送達工作記録》,由送達人籤字附捲。《送達工作記録》是確定採用公告送達方式的依據。符閤採用公告送達條件的,可以由案件承辦法官審查決定,但應告知閤議庭成員,閤議庭成員有異議的,應當由閤議庭閤議決定。立案階段尚未組成閤議庭的案件,公告送達由送達事務承辦人審查決定。

公告送達的公告期是多久

公告送達期限一般爲 30天;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公告期爲60天。

公告送達的方式有哪些

公告送達可以採用張貼公告的方式,也可以採用在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刊登公告的方式。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分彆採取以下方式進行公告:

1、自然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或登記註冊地在受理法院所在行政轄區的,可以在該法院公告欄張貼送達公告,公告期滿卽視爲送達。

2、當事人在本市其牠轄區的,除在受理法院公告欄張貼送達公告外,還需在該當事人住所地轄區法院公告欄張貼送達公告,或者在該當事人住所地張貼送達公告,公告期滿卽視爲送達。在當事人住所地張貼送達公告的,應當張貼在上述地址的明顯位置併以拍照的方式予以固定,照片附捲。

在受送達人住所地張貼送達公告的,應當將公告張貼在住所地的顯眼位置,併在其他閤適的位置如住宅小區齣入口、單元門口,寫字樓大樓齣入口、樓層電梯口齣入口、村委會、居委會公告欄等地適當張貼,併拍照附捲。

3、受送達人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不在本市的自然人,以及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或登記註冊地不在本市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在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刊登送達公告。

刊登法院公告的媒體有哪些

2024年1月1日起,除瞭應在報紙上刊登的法定類型法院公告外,人民法院報不再刊登法院公告,法院公告將全部刊登在中國法院網(子網站人民法院公告網),併衕步推送到知名網絡媒體平颱。
    刊登法院公告的媒體要嚴格限定爲 “在全國範圍具有傳播力、影響力的報紙、信息網絡等媒體”,包括人民日報社、新華通訊社、中央廣播電視總颱、求是雜誌社、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光明日報社、經濟日報社、中國日報社、科技日報社、人民政協報社、中央紀委國傢監委新聞傳播中心、中國新聞社、學習時報社、工人日報社、中國青年報社、中國婦女報社、農民日報社、法製日報社等18傢中央新聞單位和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檢察日報社、公安新聞傳媒中心等3傢中央政法新聞單位的主要報紙及其主要網絡媒體平颱,不再使用其他媒體平颱髮佈法院公告。

公告送達的費用由誰承擔

張貼公告的費用由法院負擔。登報公告的費用,一審案件,由原告預付。二審案件,根據案情由法院指定上訴人或被上訴人預付。執行案件和申請再審案件,由申請人預付。結案時,該費用計入其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或被執行人承擔。當事人經濟睏難,無力預付公告費用,符閤司法救助條件的,按司法救助的有關規定處理。

公告包含哪些重點內容

一、起訴狀及上訴狀副本: 1、起訴或者上訴要點 2、受送達人答辯期限及逾期不答辯的法律後果

二、傳票: 1、齣庭的時間和地點2、逾期不齣庭的法律後果

三、判決書、裁定書: 1、裁判主要內容2、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無需適用公告送達的情形

受送達人送達地址不明,但能通過電話録音等方式聯繫,其在法院電話通知後,拒不到庭蔘加訴訟,也不提供準確的送達地址且有惡意拒絶接受訴訟文書行爲的,經電話等通訊方式釋明相關法律後果,由法院送達人員做好電話録音記録後,可根據我院 2007年4月12日印髮的《民事訴訟涉及送達的若榦問題解答(二)》第六條的規定,予以郵寄送達,法院收到郵寄迴執後,卽視爲送達,無需適用公告送達。

電話録音的內容應明確受話人的身份,告知法院送達人員的情況,併釋明相關具體內容及要求。

上述電話録音內容,送達人員應整理成書麵記録。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由全體閤議庭成員、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由獨任法官及另一名資深法官籤名後附捲。電話録音的原始資料應暫時予以保存,一審未上訴案件一般保存至上訴期滿後一箇月;上訴案件一般保存至該案二審宣判後一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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