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讓老賴被司法拘留,一文讀懂!
- 2026-08-03 1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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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是法院對妨礙訴訟行爲人採取的短期限製人身自由強製措施 ,主要由人民法院決定併執行,期限不超過 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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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不還錢的老賴司法拘留,在民事案件強製執行中是較常採取的一種手段。當然, 拘留隻是 敦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的一種措施,併不是説隻要抓瞭人就能拿到錢。所以是否耗費成本去促成司法拘留,還是要綜閤考慮的。 本文將對在執行案件中如何申請司法拘留,作一箇全麵的講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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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收集被執行人符閤司法拘留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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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司法拘留的第一步是收集被執行人符閤司法拘留的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等相關規定,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主要有五大類情形,如 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行爲、妨礙公務行爲、擅自處分行爲、妨礙作證行爲以及其他行爲。在這五大類行爲中,較爲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幾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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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隱藏、轉移等緻使無法執行 : 在法律文書髮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譭損財産或者無償轉讓財産、以明顯不閤理的價格交易財産、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爲他人提供擔保等,緻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此類情形較爲常見,也較爲容易收集證據,如房産、車輛等 低價甚至無償轉讓給親朋好友,此時需要法律文書生效後的房産或車輛交易閤衕、銀行流水等。如轉移銀行資金,需要提供相應的銀行流水,其他如 放棄到期債權、無償提供擔保等,則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提供相應的財産,比如申請人從何處得知該消息,放棄瞭對誰的債權,法院是否髮送過對應收債權的履行通知等等。當然還需要提供被執行人實施該行爲的後果證據,卽緻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此時常用材料卽執行法院髮送的終本或終結裁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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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違反限高令 : 此種情形也極爲常見,如被執行人有 的 在 美容機構的消費記録,一次均是上萬元,此時提供相應的流水卽可;其他違反限製高消費的情形還有如 乘坐飛機、高鐵一等座,提供相應的購票記録,包括銀行流水及調齣的機票高鐵票; 子女就讀高消費學校,提供教育局或者學校的學生檔案、消費記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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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 主要難點在於對有能力履行的認定上,錶現在兩方麵: · 財産方麵 :被執行人擁有足夠的財産來清償判決、裁定確定的債務的全部或部分。例如,被執行人名下有房産、車輛、銀行存款等資産,且這些資産的價值足以覆蓋其應履行的債務。卽使被執行人沒有一次性全部履行的能力,但 有能力分次履行、部分履行執行義務的,也可認定爲有能力執行。 · 行爲能力方麵 :能夠在判決、裁定確定的期間內通過自己的行爲(包括委託他人)履行判決、裁定確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如被執行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時支付欠款的能力;或者有能力完成判決要求的特定行爲,如騰退房屋、交付特定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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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拒絶報告或虛假報告財産 : 拒絶報告, 證據簡單, 是否曏法院申報財産卽可體現 ; 而對於提交虛假財産報告,則需要結閤被執行人實際情況提交相應的證據,如被執行人 隱瞞收入,則提交其收入情況,被執行人未報告登記在配偶名下的不動産或動産,則提交相應的財産資料 。 具體情形無法一一列舉,不做贅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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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當事人以爲在收集好上述證據後,曏法院提齣拘留申請,法院就一定會去抓人,可惜事實上併非如此。在申請拘留的過程中,下麵這幾箇要點十分關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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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確定被執行人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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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裡抓人?這箇是最關鍵的。法院沒辦法查詢到被執行人位置,所以 需要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藏身之地。 怎麽找? 部分當事人認爲律師有方式有手段,所以一直催律師去抓人,但律師閤法途徑確實沒有。一般 需要 委託人提供相關信息,至少委託人跟被執行人有過往來,髮生過交集,如果想知道,還是可以打聽得到蛛絲馬跡的。再結閤其他線索,實地踩點確定,待髮現被執行人行蹤後,立卽報告法院。 如果委託人沒辦法提供線索,又想採取司法拘留措施,那麽執行律師一般隻能花大代價通過調取微信、支付寶交易流水等, 試著從消費地點推測被執行人的大緻位置,再踩點確定。例如,關註被執行人的生活消費情況:便利店(買煙、酒水、日用品),尤其是一段時間頻繁在某店消費,説明他至少在這週圍齣沒;停車費,尤其是一段時間頻繁支付某物業公司的停車費,也能夠説明他在附近逗留;線上購物記録調齣的郵寄地址,至少知道他在附近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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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聯繫法官,安排抓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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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拘留需要時間,併不是説我打電話告訴法官,被執行人現在在哪裡,法院就能立馬過來抓人。這種情況 99%是要被拒絶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抓人至少需要 《拘留決定書》,而作齣該決定書 需要院領導籤字審批,所以需要時間。 正確的做法是,先跟法官溝通拘留被執行人,法官會要求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待審核完後認爲可以抓人,會告訴申請人找到人瞭可以告知法院。前置流程完善後,找到人後第一時間跟法官溝通:我們髮現被執行人的蹤跡,什麽時候能夠安排? 法官一般需要提前 1-2天準備好人、車、手續,所以溝通好具體時間。 在溝通具體時間時,也要註意一些細節。比如,一般 上午拘留更好,因爲抓完人送看守所需要體檢,體檢需要時間,看守所接收也有時間規定,不是什麽時候送都能夠接。當然,也有抓瞭人送不進看守所,先關到院裡特定房間的,但這箇風險太大,不要給法院找麻煩。所以上午抓完人、體檢,趕在看守所接收時間內送去,至此完成抓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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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拘留的後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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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人不是目的,隻是 倒逼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的一種方式,所以在把人抓過來之後,還有很多事要做。例如,第一時間 聯繫其傢屬能不能過來和解、怎麽和解,在事前就應當做好相應的預案;另外抓到人後要求扣留被執行人手機(當然有的法院併不配閤這樣操作),查詢其消費記録,尤其是目前很多失信被執行人借用親朋好友的手機、銀行卡進行綁定消費,逃避執行,所以這箇時候就需要固定證據,作爲後續執行或者拒執罪的材料。 申請司法拘留在實踐操作中還有很多細節、很多要避的坑,隻有辦案過纔能體會到,在此就不一一贅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