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伤情鉴定、伤残鉴定 之区别

2024-05-20 0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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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纠纷中最常见的三种 人身性质 鉴定,区别如下:


伤情鉴定

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

 

适用情形

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

主要适用于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等侵权案件

主要适用于工伤案件

 

 

鉴定时间

伤情发生后即可进行

伤情稳定后(受伤后3个月左右,精神、智力鉴定则要满6个月)

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

 

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中心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

公安机关出具验伤单,伤者去鉴定机构做鉴定

伤者本人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

 

鉴定费用

不收费

伤者本人垫付,由败诉方承担

单位负担或伤者预付

 

 

鉴定内容

确定伤者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损害程度

受伤之后会不会落下残疾或落下残疾的程度

职工在受工伤之后,今后还能不能干活,还剩多少劳动能力

 

 

鉴定结论

结果分五种 轻微伤、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一级、重伤二级

结果分为10个等级,最轻的是10级,最重的是1 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劳动能力鉴定 ——职

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

级分级》

 

鉴定用途

决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及犯罪的严重程度

主要用于民事索赔,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

用于工伤后向社保部门   和公司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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