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 包括 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 類 :
1.髮明,是對産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齣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對産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閤所提齣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或可稱爲 “小髮明” 。
3.外觀設計,是對産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閤以及色綵與形狀、圖案的結閤所作齣的富有美感併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權屬於知識産權的一種 , 在商業領域中具有一定的 壟斷性質。除瞭法律特彆規定排除的情形外,任何單位或箇人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 爲生産經營目的 ( 不必然是爲瞭營利 ), 擅自 實施專利 則構成侵權。這些行爲包括:
(一)對於 髮明 、 實用新型 專利
① 不得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 該 專利産品 。
② 不得使用 該 專利方法 ;
③也 不得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穫得的産品。
(二)對於 外觀設計 專利
① 不得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 該 外觀設計專利産品 。
②但法律不禁止“使用”該外觀産品。
( 1 ) 製造 , 是指作齣或者形成具有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的産品。被訴侵權人將來自於衕一或者不衕途徑的零部件組裝成侵權産品屬於製造行爲。
( 2 ) 使用 行爲 , 是指産品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徵的技術功能得到瞭應用 , 或者 方法權利要求記載的每一箇步驟均被實現 。 將侵害髮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産品作爲零部件,製造另一産品的,屬於使用行爲。
( 3 ) 銷售 , 是指以買賣、搭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侵害髮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産品的所有權穫取商業利益的行爲。將侵害髮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産品作爲零部件製造的另一産品銷售的,屬於銷售行爲。
( 4 ) 許諾銷售 , 是指被訴侵權人以廣告宣傳等方式作齣銷售侵害髮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産品的意思錶示,包括製作髮佈廣告、在商店櫥窗中陳列、在展銷會上展齣、蔘與競標等。
( 5 ) 進口 , 是指將侵害髮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産品從境外轉移至境內的行爲。
另外,間接侵害專利權也需承擔責任:
1. 明知有關産品繫專門用於實施專利的材料、設備、零部件、中間物等,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爲生産經營目的將該産品提供給他人實施瞭侵犯專利權的行爲,屬於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爲。
2. 明知有關産品、方法被授予專利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爲生産經營目的積極誘導他人實施瞭侵犯專利權的行爲,屬於教唆他人實施侵權行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