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處有期徒刑5年,緩刑3年!是什麽意思?

摘要: 簡單來説,就是原本要監禁3年,但是現在不監禁瞭,換成5年的考察期

判處有期徒刑 3年,緩刑5年的意思是:

在一箇判處 3年緩刑5年的罪犯身上,緩刑期內,他是不用坐牢的,但是齣行受到一定限製,併且定期要到當地公安機關報到備案。如果5年內錶現良好,確實有悔過錶現,沒有新的犯錯,則5年後,無需坐牢,3年的刑期也就不存在瞭,但是如果緩刑5年內有新的犯罪行爲,則撤銷緩刑,之前3年刑罰與新的罪行一併處罰。

緩刑含義

緩刑,實際上併不是一種刑罰,牠旣不屬於主刑,也不屬於附加刑。緩刑全稱爲刑法的暫緩執行,是一種指對已經觸犯刑律構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應收到刑罰的行爲人,暫不執行判處,由相關機構在一定期限內監察罪犯,併根據考察罪犯在期限內的錶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製度。

緩刑的法律後果

1. 在緩刑期間,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髮現的罪行或判決宣告前沒有其他罪行未被判決,且在緩刑期間也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對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判決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驗期滿後,原刑罰不再執行併公開宣告,但是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鬚執行。

2.如果緩刑考驗期滿後,沒有通過考察機關考核的,也就是説仍存在收監服刑必要的,則繼續執行原刑罰。如果在緩刑執行期間存在違法違規等情況,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立卽收監,開始執行原判決中的刑罰。

也就是説,緩刑就是暫時不用坐牢,甚至錶現好的話可以免除坐牢的一種監管觀察的措施。

緩刑的適用條件

1、 主刑刑法爲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説 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人不能緩刑,那種“判五緩三”的説法是不存在的。

2、犯罪情節較輕的;

3、罪犯有明顯悔過錶現的;

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5、宣告緩刑後對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也就是説對緩刑活動區域內生活的人不具有威脅性的;

6、纍犯和犯罪集糰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緩刑考驗期:

1、 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於兩箇月 ;

2、 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二條 第七十六條 第七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