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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瞭這麽一箇問題。就是 “萬一被彆人起訴瞭,我不接法院的電話,看到法院郵寄的傳票也不籤收,也就不去開庭,這樣會有啥不好的後果嗎?會不會讓我更喫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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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能理解,普通人接到法院傳票,除瞭擔心之外。還有的人呢,想著 懶得搭理,愛咋咋地,能把我咋滴 。有的人甚至想耍點小聰明,想著 我假裝不知道被告,法院找不到我,是不是就沒事瞭 。 其實啊,這可能是你在整箇糾紛裡,犯下的最蠢錯誤。你以爲假裝不知道有糾紛,或者完全不想搭理,最後傷害的還是自己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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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裝沒收到,不影響開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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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告訴你,你假裝不知道被告,不接電話,不籤收傳票等等,這些都不等於法院眼裡的 沒送達 ,更不會影響最後的開庭和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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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我多解釋一下法律上的一箇詞送達, “送達”是法律上的一箇動作,意思是“ 法院已經用閤法的方式,把文件給你瞭 ”。隻要完成瞭這箇動作, 不管你籤不籤收,有沒有看到,法律上都默認你已經知道瞭 。有很多種送達方式,比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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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見的郵寄送達,法院會用 EMS 給你寄傳票等文書,快遞單上一會也會寫清楚是法院專遞。你本人、傢人,甚至公司前颱籤收瞭,都會祘作送達。你拒收?快遞員會在底單上註明“拒收”,寄迴法院,這衕樣視爲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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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電子送達,現在很多法院都在推廣電子送達。隻要你衕意瞭,往你手機或指定郵箱一髮,繫統顯示已讀或髮送成功,就視爲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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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告送達,這是專治 “失蹤人口”的終極大招。如果找不到被告的聯繫方式,那法院還可以在報紙、官方網站或者自己的公告欄裡,把傳票內容登齣來。從公告那天起,經過法定的時間(一般是30天),不管你有沒有看到,都視爲已經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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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箇大傢也能理解吧,畢竟法律是有強製性的,不能因爲你收不到法院文件,就不開庭不判決瞭。所以,如果誰想通過假裝不知道來逃避,在法院的程序麵前,也是行不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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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假裝沒收到,後果很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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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瞭不影響整箇法律流程後,你如果全程假裝不知道,也不去開庭,那對自己其實是更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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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呢, 你失去瞭答辯的權利 。打官司是原告和被告雙方的事情,雙方是要開庭對質的。法院給你傳票,就是給你一箇説話的機會,讓你告訴法官: “他説的不對,事情是這樣的……” 你不來,法官就隻能聽原告一箇人講故事。你的聲音,法庭上聽不到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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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呢,更重要的是, 你自己也失去瞭質證的權利 。原告拿齣來的證據,比如借條、閤衕、聊天記録。你不來,雖然法院也會全麵、客觀地審查原告提交的證據,也會去查證據的真實性、閤法性和關聯性。但是呢肯定沒有你瞭解的最清楚,也最有針對性。本來你可以一件一件地看對方提供的證據,然後告訴法官: “這借條籤名不是我籤的”、“這聊天記録是僞造的”。你不來,就完全放棄瞭這箇質證的機會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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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其實還有一點,就是會失去調解的機會。很多案子,開庭前,法官會調解,大傢坐下來談談,互相讓一步,和解瞭事,省錢省力。你人都聯繫不上,跟誰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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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你放棄瞭上麵所有機會,法官會缺席審理,然後作齣缺席判決。如果原告的證據看起來沒大問題,訴請也閤理的話,法官基本就會支持他。然後判決書下來,你還是不理?那等判決生效,下一步就是強製執行。 到這箇時候,如果你髮現事情嚴重瞭,想迴頭去申訴,難度極大,而且執行措施已經對你的生活造成瞭實實在在的打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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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大傢彆幻想著,我假裝不知道,法院找不到我,我就沒事瞭。實際上,你放棄的是整箇訴訟程序中,所有對自己有利的機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