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为扩大销路攀附名牌,遭受行政+民事双重打击

2024-12-03 17:56:00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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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事人描述:

我们是国内水泵行业知名企业,靠着独家技术和精良品质,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产品远销海内外。最近公司市场销售人员发现,市面上出现了一款水泵产品,不仅使用的商标与公司商标十分相似,而且其标注的生产商企业名称也与公司类似,只是它附加上了(福建)二字,不知情的还以为它是我们的分公司。经查询,这是泉州一家新注册的公司。他们的意图很明显,就是通过攀附名牌,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希望本地律师予以协助调查取证,并投诉举报,阻止其继续侵权,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分析与磋商:

攀附名牌,利用其他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正当地获得超过自身努力和客观条件之外的商业机会,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于此类侵权行径,一方面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处罚,另一方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多措并举,多重打击。

经过沟通后,当事人决定 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并采取法律手段对侵权行为人进行打击。

 

律师处理情况: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律师联系公证处派人前往几家五金商店公证购买侵权水泵产品,固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的证据。

对产品开展溯源调查,发现产品源头正是制造商 -某泵业(福建)公司的一名股东,尚有大量库存产品存放于其位于晋江的一处仓库内。律师遂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对仓库内发现的侵权水泵进行扣押处理。

在已经掌握较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律师代理当事人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某泵业(福建)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水泵,变更其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企业名称,并且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包括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定某泵业(福建)公司在同类产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和相似企业名称,攀附名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构成商标权侵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 15万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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