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024-05-29 22:50:00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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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 (也称版权),是著作权制度设计下,赋予作者或相关人对作品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采取 自动保护原则 ,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开始保护,一直保护到作者死后的第 50年末(一般情况下)。

 

著作权是一个统称,对于一个作品而言,其拥有多方面的具体 权利 事项:

1)是否将作品公开的“发表权”

2)表明谁是作者,及作者用何称谓的“署名权”

3)是否允许修改作品的“修改权”

4)维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5)将作品从一个载体复制到多个载体的“复制权”

6)将作品提供给公众的“发行权”

7)允许他人有偿使用作品的“出租权”

8)将作品公开陈列展示的“展览权”

9)公开表演作品的的“表演权”

10)用幻灯机等设备放映作品的“放映权”

11)用喇叭等设备传播作品的“广播权”

12)通过网络交互式传播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13)用拍摄方式使作品以视听方式展示的“摄制权”

14)在作品基础上再创作新作品的“改编权”

15)将作品从一种文字翻译到另一种文字的“翻译权”

16)对作品挑选、汇集处理的“汇编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会构成 侵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

7)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著作权是法律的产物。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平衡著作权的垄断权利和社会传播文化、利用作品的需要,法律和行政法规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允许公众使用作品,而不认为是构成侵权。

 

侵害他人著作权,将面临以下风险:

1.著作权利人的民事索赔;

2.版权局、知产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3.侵犯著作权,若违法所得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则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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